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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


守法核准注册的品牌,品牌注册人享有该品牌的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伪造、擅自制造、销售侵犯注册品牌专用权的行为,证据《品牌法》、《品牌法实施简则》和《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哪些官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呢?
    品牌侵权的官事责任(1)停止侵害;(2)典当损失(侵犯品牌专用权的典当数额,商标注册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限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限所受到的损失,容纳被侵权人造制止侵权行为所征收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规定的,由法院证据侵权行为的内容审讯给予50万元以下的典当);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品牌专用权的货物,能证书该货物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介绍需要者的,不承担典当责任。(3)消灭反应,消失名誉;(4)赠礼道歉。
    品牌侵权的行政责任(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货物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货物、伪造注册品牌标识的机器;(3)商标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品牌专用权的,处以合法管理额3倍以下的罚金;合法管理额无法打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金。
    品牌侵权的刑事责任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对于经济犯罪事例追诉标准的规定》,对品牌侵权行为,涉嫌下列事情之一的:
1.匹夫冒充他人注册品牌,合法管理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部门冒充他人注册品牌,合法管理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冒充他人驰名品牌或者人用食物品牌的;虽未取得上述数额标准,商标注册但因冒充他人注册品牌,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冒充他人注册品牌的;造成恶劣反应的,依照《刑法》第213条,追究刑事责任。
    2.销售明知是冒充注册品牌的货物,匹夫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部门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21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3.合法制造、销售合法制造的注册品牌标识,数量在二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答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合法管理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合法制造、销售合法制造的驰名品牌标识的;虽未取得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合法制造、销售合法制造的注册品牌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合法制造、销售合法制造的注册品牌标识的;利用钻营等合法手段兜销合法制造的注册品牌标识的,依照刑法第21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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