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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查近似、取名字,为何商标还被驳回?


首先,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其次,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本身缺乏显著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小知忍不住吐槽一句,缺乏显著性的和禁用的商标根本就注册不成功,商标局系统自然也不会收录,且查近似的时候也是查不出来的。

2)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因两者时间相近会使查询结果无法反映。这就是小知常常说的“盲期”,由于商标局系统的滞后性,盲期是客观存在且无法避免的,盲期风险是每个商标申请人都必须承担的,真遇到这种情况,小知也只能劝你放宽心。

3)如查询报告提供了几个可能构成近似的商标,申请人只是通过一般审查标准和经验来做出分析,其意见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商标局的审查意见。也就是说,你觉得不近似但商标局觉得近似了,这是因为商标局人为审查的主观性导致的,这种情况驳回复审可以解决。

4)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商标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它部分(如图形)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这种情况还是得怪自己粗心,没有把商标近似的可能性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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