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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著名商标申请认定开始 过期的重新申请


    6月29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2015年广西著名商标申请认定已开始,如何申请一些要求看仔细了。


    据自治区工商局发文“关于做好2015年广西著名商标申请认定通知”要求,凡商标注册人的住所在广西,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商标,以及符合《广西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的商标,注册人均可申请认定2015年度广西著名商标。


    与往年要求一样,企业申请时,均提交反映近3年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申报产品涉及行业排名的,还需由自治区级行业协会或者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同时,递交申请认定的商标产品销售情况,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报关材料等,还需递交该商标在国内外注册的情况以及近3年来广告发布等情况。申请企业的相关材料由各市工商部门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初审合格于今年10月31日前上报至自治区工商局商广处。


    此外,2012年12月自治区工商局认定的广西著名商标于今年12月到期,需要继续取得广西著名商标资格的,应按要求重新提出申请。“广西著名商标申请表”申请人可从“广西红盾网”下载使用,网址:http://www.gxh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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