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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浅析商标的独创性与显著性


申请注册商标不要求一定使用现有的词汇,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虽然目前我国的商标档案库里的商标数量已超过千万件,但有着足够多的机会注册具有独创性的商标。如笔者随手输入没有特定含义的“春今”二字,只查询到有一件“春今堂”商标。因此,申请商标注册,相关商标标志具有独创性很重要。
    具有独创性的商标不仅容易获准注册,也容易给相关公众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商标和权利人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更强烈,获准注册后可以得到保护力度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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