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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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桑尼亚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1、申请人资格: 任何自认为是某一商标的所有人的人或公司。任何打算使用某 — 商标或正在使用某一商标的人或公司,都可以通过代理人向坦桑尼亚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如果商标在申请前没有使用,申请时须表明打算使用的意向。

    2、申请流程(顺利情况):

    (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申请人在交纳延期费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

    (3)公告: 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 商标申请 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 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4)坦桑尼亚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4-6个月。

    3、商标有效期: 坦桑尼亚 商标专用期限7年;桑给巴尔 商标专用期限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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